跨境詐騙案件處理與法律適用
跨境詐騙的特點
跨境詐騙是指詐騙行為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或地區的犯罪行為,具有以下特點:
- 犯罪地、行為人、被害人分處不同國家
- 資金流向複雜,多層次轉移
- 取證困難,涉及多國司法管轄權
- 追贓難度大,資金追回率低
重要提示
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5條,中華民國刑法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。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,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。
法律適用原則
跨境詐騙案件涉及多國法律,主要適用以下法律原則:
1. 屬地管轄原則
犯罪行為或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,即適用我國刑法。
2. 國籍管轄原則
中華民國國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詐欺罪者,依《刑法》第7條規定,得依我國法律處罰。
3. 保護管轄原則
外國人對中華民國國民犯詐欺罪者,依《刑法》第8條規定,得依我國法律處罰。
跨境取證與司法互助
跨境詐騙案件取證困難,主要通過以下途徑進行:
-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:依據《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》向境外請求取證
- 司法互助協定:我國已與多國簽訂刑事司法互助協定
- 國際刑警組織合作: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
注意事項
跨境詐騙案件追訴時效依《刑法》第80條規定為20年,但若被告逃往國外,時效將停止進行,直到被告回國或緝獲為止。
被害人權益保護
跨境詐騙被害人可採取以下救濟途徑:
- 向我國警方或檢察機關提出告訴
- 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
- 透過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
- 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
預防跨境詐騙建議
- 提高警覺,不輕信來路不明的投資或交友訊息
- 進行跨境交易前,確認對方身分與信譽
- 保留所有交易記錄與通訊往來
- 遇可疑情況立即向警方報案
相關法律條文
- 《刑法》第5-8條(屬地、屬人及保護管轄)
- 《刑事訴訟法》第5條(屬地管轄)
- 《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》
- 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》
法律諮詢服務
如您或親友遭遇跨境詐騙,請立即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或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諮詢。